攀枝花市米易县:下沉走访惠民生 追回村民劳务费
“我们在乎的不是钱,是一个公道。没想到5年多了,还能领到这几十元钱……”兰大姐边忙着手中的农活边连声感谢前来回访的纪检干部。
米易县纪委监委主动“下访”,进村入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陈友强 摄)
时间回到三个月前,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纪委走访群众拉家常过程中,村民偶然提起,该乡某村民小组长有笔劳务费5年多没有分发。
“当时组长安排我们挖沟填埋工程管路,有40多户人参加劳务,一户就40-50元的劳务费,问组长要了几次,村上也催了两次,但一直没有结果。”村民兰大姐无奈地说。
听闻此事,乡纪委随即决定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工作,在联系相关施工单位、查阅相关资料、向多位村民取证后,找到该村村民小组长谷某了解情况。
“没有拖欠这回事,2017年是组织了43户村民参加劳务,后续村民还参加了其他劳务,等其余的工钱到位后,我已一起发给村民。”面对纪检干部的首次询问,谷某否认了拖欠行为。
“其余工钱什么时候到位?施工单位分别通过什么方式支付款项?劳务费发放是否有相应计划表或台账?”核查组继续追问。
面对追问,谷某支支吾吾地说出了实情——2018年施工方已支付了这笔钱,统一由谷某代收,但谷某认为金额并不多,即使不给村民,也不会影响村民的生活。哪怕有人来追究此事,自己也能随时拿出2000元钱来解决问题。
“与金额多少并无关系,作为村民的‘代言人’,你为了个人私利,违背村民意愿久拖劳务费用,对于群众的多次反映没有主动积极作为,造成不良影响,该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条例……”核查组当即对谷某进行了纪法教育。
经过纪检干部现场说法,谷某也意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不到一周时间,他将拖欠5年之久的劳务费一人不漏、一分不少地发放给村民。最终,谷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近年来,米易县纪委监委坚持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积极创新工作模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主动“下访”,及时受理、转办、督办、处置、回复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工作赢得群众的信任。
工作人员带着群众问题记录表,挨家挨户上门“拉家常”,畅聊“廉政龙门阵”,喜谈新农村建设成果,还采取“面对面”接访、座谈会、专题走访等方式开展回访督查,让群众的一张张“问题清单”变为一张张“幸福账单”。截至目前,共走访群众244人次,化解问题矛盾20余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60余条,纠正村组干部用权不严不实等问题118个,转相关业务部门跟踪办理问题30件,立案审查34件。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此外,为持续深化扩宽“大走访”,充分了解掌握村情、民情、社情。米易县纪委监委在全县11个乡镇的73个村已建好村级纪检工作室,在持续加强“室组地”联动、配齐乡镇“两专三兼”的基础上,让村纪检委员定点办公,走村入户收集问题线索,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不仅如此,米易县纪委监委还结合“小微权力”制定指导方案,督促各乡镇采取线上线下结合,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彩页、入户手册、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对群众关注的“三资”管理、低保办理等事项及时公开;畅通线上线下各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收集基层“四风”及其隐形变异“四风”、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中收集到的问题分为群众困难需求问题、群众意见建议问题两类全部记录在册,能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研判会上讨论解决方案后及时落实。多措并举确保老百姓的事个个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纪检监察干部只有让脚步多沾泥土,心中才会多装一些民情、实情,才能让监督更有温度、力度。”米易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铺开“阳光问廉”坝坝会、“阳光纪检清风行”集中走访等活动,及时帮助群众解决反映强烈的问题。(作者:米明孚 曾铃琳 龙洪攀 陶优)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3/12/15/20da6f656cdd450789b89345485fc18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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