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
登录|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纪检知识 >正文

宁海:严肃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

时间:2019-11-13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0

  “就开了不到3公里就被抓了,真是侥幸心理半点都不该有。”日前,谈及自己因酒驾被处理,宁海县越溪乡一村干部吴某某懊悔不已。据了解,吴某某晚上10点半在长街镇一朋友家参加聚餐,晚饭间喝了少许酒,抱着“离家近,挪一挪就到了”的侥幸心理,于是选择驾车回家,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其违纪问题线索被移送至县纪委监委立案。

  党员干部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肃处理。宁海县纪委监委将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毫不放松抓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并深挖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线索移送及时。针对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份信息互通难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与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从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力量互助、优势互补等方面细化具体举措,按照“每月一统计、每季一研判、每年一会商”的工作要求,定期研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情况,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常常隐藏着公务接待违规饮酒、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深挖一步,细查一层,对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一律倒查,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等“四风”问题。该县今年已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四风”问题2起,2人受党纪政务处分。

  酒后开车,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代价不可谓不惨痛,为何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仍然一意孤行、公然违犯?纪法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是关键。

  “通报的案例就是我们的身边人、身边事,发人深省。作为公职人员,我一定引为镜鉴,带头遵纪守法。”该县教育局人事科干部王玮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后如实说。

  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运用身边典型案例“活教材”,通过到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会、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万余名机关干部、村干部、教师群体从身边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

  “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抓不到我’的侥幸心理和‘不会抓我’的特权心理,必须时刻心存敬畏、严守底线,自觉成为酒驾的‘绝缘体’。”县纪委监委党风室主任邱剑刚表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职能部门,聚焦重点领域,靶向查纠风腐交织问题,准确把握政策,坚决向顶风违纪行为‘亮剑开刀’,以实干实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海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dangzhengdangfeng/202310/t20231030_209904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纠治"指尖"歪风 让基层轻松上阵

下一篇:加强作风建设 护航三个"一号工程"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纪检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纪检内参 jj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