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5件33人
连日来,平凉市静宁县纪委监委抽调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成立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围绕“三资”提级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和“三资”处置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76个,问题线索1条,并逐条反馈督促整改。
今年,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任务分解表,明确5个方面15类整治任务,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抓总、纪检监察室抓片、派驻纪检监察组抓线的内部协作机制,以严查处、强督导、建体系为发力点,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2021年以来查办案件和2023年新增问题线索“大起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优先分办督办、动态清零。截至10月底,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25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将专项整治与各类问题整改紧密结合,与县乡村振兴局建立“政治监督+业务监督”贯通融合监督机制,聚焦乡村振兴领域各级各类考核评估、督导调研和媒体暗访发现的114条问题,联合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一对一反馈整改意见,一体推动所有问题彻底整改。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333个行政村、14个社区强化“三资”监督治理,构建县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行业部门监管监督、乡(镇)纪委日常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全天候监督的四方协同监督体系,着力推动解决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严查“三资”管理使用中贪污受贿、谋取私利等行为。今年以来,查处农村“三资”管理问题5件,处分5人。(供稿 张婷婷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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