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把“业务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时间:2019-11-1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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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昌市永昌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某国有公司总经理肖某某涉嫌受贿等职务犯罪一案。县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转化为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课堂。
“这是一次身临其境的观摩学习,也是一次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不仅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审查调查工作中要运用好法治思维,切实提高证据意识,也警示我们一定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勤勉规范履职,时刻接受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三室负责人说出了自己的感悟。
“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敏锐的视角、犀利的言语以及对法律知识的娴熟运用对我触动很大。作为一名纪检新兵,我要下功夫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一名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受益匪浅。
据了解,今年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衔接,对近年来自办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组织办案人员现场旁听庭审,把“业务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此外,县纪委监委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上持续发力,通过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供稿 李超 王守明 编辑 毛玉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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