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贵州坚持案头评查与实地评查相结合 以评促改提升案件查办质量
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通报2023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质量评查情况,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认领评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化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贵州省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案件审理工作政治属性,坚持实体、程序并重,案头评查与实地评查相结合,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着力找准案件质量存在的短板弱项,既指出存在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又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整改落实,以审理工作高质高效助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贵州省纪委监委从省级审理人才库中抽调专业人员,组建6个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分赴9个市(州)和36家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共抽取移送司法案件、违反政治纪律案件、问责案件及酒驾醉驾案件等类型案件91件,阅卷1012册。
贵州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本次集中评查,注重科学统筹调配力量,采取赴各地集中评查的方式开展,并在促进上下联动,凝聚评查合力,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高效推进、落实落细的同时,首次联合省检察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开展评查,促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携手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
坚持“开门”评查、直击“痛点”、现场答疑是本次集中评查的亮点做法。评查组对本次集中评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分项列明清单,作为后期起草评查通报及问题清单的依据和基础。既查清问题,又开出“药方”,聚焦案件质量背后暴露出的制度机制问题,督促被评查单位深入分析原因症结,并以评查情况和发现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积极构建本地区本单位案件质量保障和提升机制,形成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定期评查三位一体的常态化长效化评查工作体系。
在贵州省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持续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长效作用。安顺市纪委监委针对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问题,在加大整改的同时,梳理编制易错情形参考,形成有实例参考、有标准可鉴的工作机制。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聚焦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链条关键环节,定期将评查案件形成的问题清单和案件质量评分表反馈到承办部门,并对重点案件评查开展“回头看”,推动压力传导,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基层存在的审理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等问题,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组织“以案说法”“案例评析”大讲堂,发挥办案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帮助基层审理人员补短板强弱项。遵义市习水县纪委监委采取“以案代培”方式,集中开展实训赋能,并将26个乡镇(街道)划分为4个片区,组织审理业务骨干走出去,围绕纪律审查程序、证据审核、事实认定、定性量纪、条规适用等重点内容到一线“面对面”开展讲解培训,指导片区交叉审理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xwhc/mtjj/202311/t20231103_82918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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