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干事者撑腰鼓劲
“这既是警醒,也是激励,让我更加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当前重点项目建设之中。”回忆起之前在投资额3800万元的公路改建项目中的过失,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某乡镇项目办负责人坦言,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容错纠错让他吃下了“定心丸”,干事创业的劲头也更足了。
此前,武平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该项目存在未按要求及时收取监理公司4万元履约保证金、招投标评审把关不严等问题线索。经调查发现,上述问题主要是因相关人员缺乏工程建设经验导致的无意过失行为;在反馈问题后,相关人员主动作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得该项目提前3个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县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免予问责。
龙岩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同时,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综合把握好严和宽、时和效的关系,准确认定、区别对待、审慎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重点鼓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龙岩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制定出台《关于强化精准问责激励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新龙岩新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审慎把好问题线索处置关、精准规范问责关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树立起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干部为事业负责,纪委为干部担当。前不久获评长汀县有关工作先进个人的王仁标对此深有感触。作为基层交通执法人员,他往往直接面对各种矛盾冲突,容易受到群众误解。在处理某起交通事故中,他就曾被举报徇私舞弊、包庇一方。长汀县纪委监委经过详细核查后,在全县发布通报公开澄清此项不实举报。他直言,“有了组织的撑腰鼓劲,更加坚定了大胆秉公履职的勇气和信心。”
为树立干事创业“风向标”,龙岩市纪委监委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示函,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适用情形、讲究方式方法、规范工作程序,积极稳妥为受到错告、诬告或因受到不实举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澄清事实,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全市已为6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正名。
“坚持一手抓力度、一手抓温度,通过监督加压、信任加力‘双推动’,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龙岩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干部激励和保护机制,持续加强正向激励引导,打好容错纠错激励履责担当“组合拳”,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拼”的姿态、“抢”的劲头、“闯”的胆略,在助力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中争优、争先、争效。(龙岩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cms/html/fjsjwjw/2023-10-14/220893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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